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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名:「不能沒有你」
導演、編劇:【兩個夏天】、【台北晚九朝五】戴立忍
主演:陳文彬、趙祐萱、林志儒
音樂:蔭山征彥、劉佳林
友情編曲:陳建騏
片長:90分鐘
級別:保護級
類型:親情勵志
出品:光之路有限公司╱派對園電影有限公司
發行:原子映象有限公司

劇情大綱

父親:妹仔,妳看得到我嗎?
女兒:看得到啊
父親:海那麼深,妳怎麼看得到?
女兒:我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看……就看得到

在高雄港的碼頭邊,無照的潛水伕父親,與七歲大的女兒相依為命,靜靜生活著。儘管物質上沒有奢華的享受,作息簡簡單單,兩個人的心裡卻是充實而溫暖。直到女兒屆臨入學年紀,沒有監護權的父親為了替女兒報戶口南北來回奔波,警察、社會局介入,眼見衝突一觸即發,父親為了要和女兒共同生活下去,不惜作出大膽行徑…。由台灣真實社會事件改編,在困頓的時代裡,為了最愛的人,要如何不放棄生命的希望與努力,2009年最真情催淚的台灣電影!




「不能沒有你」改編六年前真實社會案件,描述一名父親為了女兒成了幽靈人口,
抱著女兒跳天橋抗議;不少人看完電影
感動落淚,好奇這對父女「後來呢?」

經記者追查,故事主角阮姓男子已和女兒團聚,住在高雄市,生活儘管不富裕,卻很平靜。曾應邀觀賞這部影片的阮姓男子說:「這些事都已經過去了,電影好像在演別人的事。」 現實中的阮小妹今年剛上國中一年級,個性開朗,
跟父親的互動就像朋友一般。問她還記得台北發生的事嗎?她淡淡地說:「有點忘記了。」 

阮姓男子說,民國八十五年謝姓同居女友生下女兒,不久就不告而別,要登記女兒戶口時,才發現謝女是有夫之婦,但找不到女友跟她先生,女兒成了黑戶,原有身分證字號被註銷。 

他求助無門,九十二年四月,抱著女兒在台北火車站前,先用美工刀自殘,並作勢要跳天橋自殺,跟警方對峙一個多小時後被逮;依公共危險、妨害自由等罪嫌,羈押了兩個月,女兒安置寄養家庭,住了半年多才回到他身邊。 

阮姓男子原是油漆工,因不景氣工作時好時壞,目前待業。問他會不會後悔曾激烈抗爭過,他思考很久後才說:「抗爭或許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方法,重來一次,我還是會這麼做。」 

阮姓男子說,羈押後回到高雄,問題仍然無解,他又帶著女兒北上抗議,拖了一年多,內政部才認可女兒的生父認領登記,兩年多前法院裁定監護權,父女倆這才恢復平靜日子。 

「發生過的事就是要去接受它」,阮姓男子說,自己已經跳出來了,電影拍完後,才知道有人將他的故事拍成電影。 

阮姓男子說,電影情節改編很多,只有跳天橋的事件是一樣的,「拍得很好,導演要傳達的意義也很清楚」,好多人對他說,很感動他與女兒之間的感情,「照顧好女兒是我最大的責任。」 


 



我又不是瘋子,怎麼會把疼命命的女兒狠心丟下去?」阮姓男子現在說得輕鬆,但兩年多前,他在台北火車站前天橋上持刀亂揮,又抱著女兒作勢要往下跳,透過電視轉播,多少人為他們嚇出一身冷汗。這名魯莽男子後來被羈押了兩個多月,又抗爭了快一年,終於讓女兒入籍落戶,順利上了小學。



那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兩點多,卅八歲的阮姓男子抱著女兒跨坐在天橋欄杆上,數度持美工刀割腕,身上血跡斑斑,又作勢要跳橋自殺。對峙了七十三分鐘,他才被警消人員制伏,隨即被警方依公共危險及妨害自由罪羈押。

 

 

為爭監護權 出此下策

那場抗爭,是為了爭取女兒的監護權。女兒是阮姓男子和一名謝姓婦人所生,由於謝婦當時另有婚姻,女兒的生父遂被認定為謝婦的丈夫;後來,謝女不告而別,一直到了女兒就學年齡,阮姓男子才發覺孩子無法上學。


他特地去驗了DNA,確認父女關係;再到高雄市前鎮戶政事務所辦妥戶口登記,不料,隔月要把女兒戶籍遷到苓雅區時,戶政人員竟以他沒有監護權為由拒不受理,甚至還撤銷他們的父女關係,女兒一下子變成了「幽靈人口」。


談到往事,阮姓男子還有一股莫名的不平:「我只想讓女兒入學,這麼簡單的要求,竟然每個政府單位都說不行。當時實在無計可施,才會出此下策。」他說,當時四處陳情,四處碰壁,官員總是搬出一大堆法令,告訴他「沒辦法」。他不得已,帶著女兒北上抗爭,逼政府出面解決,想不到這招還真的有效。


羈押獲釋後 苦尋女兒


「跳天橋事件」落幕時,阮姓男子不僅被激動的圍觀民眾痛打了一頓,也隨即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兩個多月。由於他的行為涉及妨礙女兒自由,女兒隨即被緊急安置在寄養家庭。他獲釋後,連女兒在哪裡都不知道。


阮姓男子說,他回高雄四處向社會局、兒福中心查詢女兒的下落,都沒結果。他還請外甥教他上網,發電子郵件向總統、副總統陳情,得到的卻只是官樣答覆。


眼看各種方法都失效,阮姓男子決定再度北上抗議。九十二年底,他騎著五十西西機車,帶著帳篷從高雄出發,騎了四天才到台北,當晚就在總統府前的公園搭帳篷過夜。在台北,他仍舊到處碰壁,總統府推給警政署戶口組,警政署推給內政部,內政部官員則敷衍他說,高雄有位專員在處理他的事。阮姓男子抄了專員的姓名,沒想到,回高雄找不到那位專員。那時,他一面抗爭,夜裡常徘徊在愛河邊,多次想尋死。


折騰近一年 父女重逢


後來,「跳天橋事件」在台北地院開庭,阮姓男子向法官表示,「只要女兒回我身邊,要怎麼判,我都接受。」法官給了他自新的機會,九十二年底,依妨害自由罪判他緩刑四年。


去年三一九總統、副總統槍擊案前兩天,前鎮戶政事務所人員打電話給阮姓男子,要他去辦理女兒戶籍登記,社會局也通知他領回女兒。折騰了將近一年,父女終於重逢。


對於女兒的母親不告而別,阮姓男子沒有抱怨,「因為她把最好的女兒,留給了我。」阮姓男子說,女兒三歲起就和他相依為命,當時他在一家香水工廠工作,每天固定接送女兒上幼稚園,自覺相當幸福。當時他在家飼養孔雀魚,還組了一個俱樂部;但他被羈押了兩個多月,一百五十多個水族箱裡的魚全成了魚乾。


送女上下學 甜蜜課題


目前阮姓男子住在父親留給他的一棟舊公寓,雖然老舊,但他和老母、妹妹及女兒住來仍感舒適,女兒房間還到處貼滿了卡通畫。他從小培養養鴿之技,現在就靠替人訓練賽鴿,抽取賽鴿獎金過日。除了與鴿為伍,接送女兒上下學,是他更重要的每日課題。


「我們生活在社會底層,沒權沒勢,從小我就很認命,也不期待這個國家、社會為我做什麼事,只是追求活著的尊嚴而已。」阮姓男子看著女兒,露出滿意的笑容說:「有她在身邊就滿足了。」


【2009/08/12 聯合報】@ http://udn.com/



※圖說:本報攝影記者陳柏亨〔陳世顏〕拍攝的「監護權的愛恨爭戰」照片,獲得2003年吳舜文新聞獎新聞攝影獎。該新聞事件發生於2003年四月十一日,來自高雄的阮姓男子,為爭奪女兒監護權,卻挾持自己的女兒,在台北市忠孝西路天橋上與警方僵持的驚險畫面,最後男子被警方制服。



不能沒有你    幕後訪談

Q:請談談拍【不能沒有你】的動機,以及這個故事想要傳達給觀眾什麼樣的情感?
戴立忍(以下簡稱導演):三年前,阿彬給我看了一份兩頁的故事大綱,內容是發生在五年前的一個社會事件。我當然對這個社會新聞還是有印象的,但那時的我就如社會大眾一般,只當它是眾多的新聞之一,看過也就算了(不然又能怎樣?)。但那兩頁的大綱引發了我的好奇,原來聳動的新聞背後,卻有一段令人動容的故事。其實我們生活在一個被媒體虛構出來的世界裡,在那個世界中,所有表面的現象與衝突都被一再地放大且重複,而社會大眾便透過這樣的方式來認知、進而曲解我們存在的真實世界。一個不留神,那些真實而溫暖的存在頃刻間便被一幕幕驚心動魄的定格畫面所取代。
從那兩頁大綱開始,我開始了歷時一年半的劇本寫作,這期間重寫過七稿,整個過程是一場「探索真實之旅」。
最後定稿【不能沒有你】故事變得很簡單,如同吃飯喝水一樣,是發生在真實生活裡的故事。我想拍出真實台灣的樣貌,與我們共同生活在這個島上的其他人是如何生活?喜歡的人、事、物又是什麼?他在乎的是什麼?最愛的是什麼?這對我而言才是一個真實的世界 。對於故事中的主角,他存在的希望就是他的女兒,他沒有太偉大的夢想與希求,他只想和女兒在一起陪她長大。親子關係是人類社群最基礎的一層,家庭由此出發,有了家庭才會有社會、國家、世界,整個人類社會文明就是奠基在親情之上。而如果由人制定的社會法令和制度,不但無法維護最基礎的情感,這樣的制度規章是否出了問題?

Q:會採用黑白攝影的原因是?
導演:當我放棄色彩來說這個故事的時候,大家都很疑惑,因為黑白對大多數人而言代表了沒有市場、觀念的落伍、上片的困難與觀眾不易接受;但我不想再剝削這個事件了。五年前,因為媒體的「精彩報導」:一個壞人挾持了一名小女孩,在天橋上…,已經讓我以很扭曲的方式剝削過他們一次,我覺得很抱歉。那這一次呢?如果使用彩色底片拍出美麗的電影,也許可以彰顯我的品味、甚至讓我得幾個獎風光一陣子,但事情過去以後,我想我又得再抱歉一次。所以我想還原到最基本的狀態,盡量避免視覺性的裝飾,我選擇了黑白色調,希望觀眾不會被五彩繽紛的世界打擾,而更能專注去感受這個故事,進入這對父女小小的世界。但是後來我才發現,拍攝黑白影片反而比彩色影片更困難,有很多意料之外的挑戰,但是我們工作團隊還是一路堅持走過來了。

Q:印象最深刻的一場戲?
導演:海底攝影是我們花最久時間等待的部份,台灣大部分的水底拍攝都是在游泳池中進行,因為要直接在海中、在大船的底部拍攝,需要很多條件同時成立,像是天氣要夠好,水要夠清澈,拍攝前一個禮拜不能下雨,因為需要一週讓海中懸浮物沉澱。尋覓了許多海港,後來選擇小琉球,除了當地周邊乾淨的海域,也有些許數量的遠洋漁船來往,以提供我們拍攝需求。去年夏天連續來了五個颱風,這是我最難忘的部份之一,因為一直等了三個月才把海中的戲拍完。
另一場則是在新聞事件發生現場,場景是在台北忠孝東西路車行地下道上方的天橋, 當時的情境非常危險,由於地下道車流量極高,加上天公不作美,演員所處的情況更是危險。雖然事前我們做了非常多的標語,提醒駕駛人不要因為影片拍攝而忽略了行車安全,可是民眾還是相當的熱心,當天119就被打爆了 ,連真的救護車都來,最後真假警察、救護車、圍觀民眾、臨時演員全都混雜在一起,大家就這樣完成了這一場戲。
阿彬:有場戲萱萱讓我嚇了一跳。當時拍的是父女倆要躲避警察追查,而懸空掛在房子外的戲。排戲時風浪並不大,但正式開拍後卻遇到貨輪經過,激起大浪,我們就被浪捲到房子底下去(房子有大概三分之一是懸在半空中。)那下方有很多岩塊,被海浪一直衝撞的我們都受傷流血了,當時被綁在輪胎上其實有種孤立無援的感覺,但萱萱完全沒有哭鬧,這個讓我非常的驚訝跟佩服。

Q:妹仔比較開心的戲?
萱萱:抓螃蟹很好玩。有一個網子要放到海裡去抓螃蟹,有抓到四隻。
阿彬:可是那不是海裡抓的螃蟹耶,那是美術去街上買的。
〈導演說:事實上是一半一半,兩隻是萱萱丟下海的補蟹籠捕獲的,兩隻是美術組從市場買來的。但美術組買來的螃蟹都快樂不起來,而萱萱捕獲的則是精力充沛,所以後來表現得很好。〉

Q:給觀眾一個非看不可的理由。
導演:【不能沒有你】是一個補給站,補給什麼呢?對我來說,這部電影可以補充勇氣、力量、執著、關懷、愛和溫暖。這個故事提供了這些補給,支持我拍完這部電影,我希望它也能提供觀眾和社會這些能量。如果你覺得自己需要這些能量,或是想告訴身邊的人 「NO PUEDO VIVIR SIN TI」(西班牙語中「嘸你我會死」之義),要是你說不出口,歡迎帶他來看這部電影。

★★★ 2009鹿特丹影展競賽片 ★★★
韓國全州影展、香港電影節、日本福岡影展、英國愛丁堡影展、西雅圖影展
今年最撼動人心的台灣真實社會事件改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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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簡介:
為了妳我會努力堅持下去。因為我…不能沒有你!

在高雄漁港的碼頭邊,無照的潛水夫父親,與七歲大的女兒相依為命,靜靜地生活著。儘管物質上沒有奢華的享受,生活簡簡單單,兩個人的心裡卻是充實而溫暖的。直到女兒屆臨入學的年紀,沒有監護權的父親為了替女兒報戶口南北來回奔波,警察、社會局介入,眼見衝突一觸即發,父親為了要和女兒共同生活下去,不惜作出大膽行徑…。由台灣真實社會事件改編,在困頓的生活環境中,為了最愛的親人,要如何不放棄生命的希望與努力,2009年最真情催淚的台灣電影!


不能沒有你》真實主角現身 攜女跳天橋抗議  父:電影傳達我的心情
2009年08月31日蘋果日報

【涂建豐、楊景婷╱連線報導】改編六年前為抗議女兒因僵硬法律限制成「黑戶」,而攜女跳天橋社會案件的電影《不能沒有你》,最近屢獲國內外大獎、並將角逐奧斯卡。真實事件主角阮志忠早和女兒團聚,父女還一起看過該片,他說,電影情節和他們生活不同,但「電影裡傳達的父女情深和我的心情是一樣的!」

父女情深

四十四歲的阮志忠,一九九六年與同居的謝女生下一女,才發現謝女竟已婚,謝女與其丈夫才是他女兒的法定監護人;他雖做了親子鑑定經法院判定親子關係存在、替女兒辦理戶口登記,不料,內政部竟撤銷他女兒的戶籍登記。六年前他求助無門、四處碰壁,在絕望與憤怒下,抱著七歲的女兒跑到台北市忠孝西路天橋欲跳橋,還拿一把刀割自己的手;事後因妨礙自由與公共危險罪坐了兩個月的牢。

為了女兒蒐集標本

導演戴立忍以他們父女的故事拍成《不能沒有你》,去年高雄電影節影片首映時,阮志忠父女獲邀觀賞,他說,女兒一開始說:「這好像是我們的故事。」看完又說:「這應該不是我們的故事。」阮志忠則說,其實電影情節與他的真實生活完全不同,只有跳天橋等場景相似而已。
他說,電影中的女兒「妹仔」話很少、成績很好,之後被送至安置家庭還自閉不說話,「但我女兒成績普通、很外向,和她混熟一點,話多的不得了啦!」女兒在他被關出來後就團聚了,不過,他和女兒父女情深倒是和電影一致,他蒐集一堆蝴蝶、昆蟲的標本,就是為了替女兒交作業。

現實生活中,阮志忠與女兒互動融洽,為了女兒的作業,父女倆自己抓蝴蝶、昆蟲做標本。林振義攝

現實生活中,阮志忠與女兒互動融洽,為了女兒的作業,父女倆自己抓蝴蝶、昆蟲做標本。林振義攝

電影上映後當工友

電影上映後,高雄巿政府還主動安排他以多元就業方案安排在勞工局就業訓練中心當工友,「妹仔」現在也將上國中,父女生活平靜。阮說,「雖然坐過兩個月牢,但一切值得!」曾協助阮的前高市法制局長陳金寶表示,因為阮志忠的個案,《民法》親屬篇已增訂,「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兩年內」也可以提出否定親子關係之訴,終可解決類似狀況。
戴立忍昨說,電影拍攝前男主角陳文彬有透過友人和當事人接觸,為怕打擾他們並未訪談,電影內容有大幅改編;但上映後阮氏父女到場觀看時有告訴他:「改這樣『卡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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